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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会须知
申请加入文化部艺术发展中心中国书画院办法(个人)
 
 
一、申请职位 
会员  院士研究员
 
二、申请条件
1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热爱并愿意为祖国的文化事业做出贡献,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院章程。
2、中国书画院由会员、院士研究员组成。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在书画艺术领域取得一定成就,具有较高的思想文化和品德素质,符合入院条件,赞成本院章程者,由本人提出申请,中国书画院批准并履行手续后,可成为本院个人会员。
3、申请加入中国书画院会员需具备省级(含直辖市)美协、书协、或省级其他行业协会会员资格;申请加入中国书画院院士研究员需具备中国美协、中国书协、或国家级其他行业协会会员资格。
   八大美院(中央美术学院、中国美术学院、西安美术学院、湖北美术学院、天津美术学院、鲁迅美术学院、广州美术学院、四川美术学院)相关专业人士,也具备申请资格。
4、中国书画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,有对本院工作及领导提出建议、意见和批评的权利。会员有遵守本院章程、决议和维护本院形象及声誉的责任。
5、本院会员资格的有效期限为一年。期满后,经审核合格自动顺延。会员因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及本院章程,视情节轻重,给予暂停会籍、取消会籍处理。
 
三、申报材料
1、填写申请表(可下载或者复印);
2、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(正反两面)1份;
3、省级(含直辖市)美协、书协、或其他行业协会会员资格证复印件;
4、申请人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张、艺术照(电子版);
5、职务、职称、获奖或者荣誉证书等扫描件;
6、个人简介(官方版400字以内);
7、学术文章(3000字以上);
8、个人作品2—4幅。
 
四、认定程序
1、申请人需先将申报材料的3、4、6、8项,发至画院邮箱,10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初审认定结果;
2、若申请人对于初审认定结果没有疑义,请将上述申报材料1-8项纸质材料邮寄至中国书画院秘书处,资料齐备后5个工作日发放会员证或聘书;
3、中国书画院在官方网站上公示评审结果和证书。
 
五、联系方式
电话:400-9966-999

点击下载《个人会员申请表》
联系我们
0551-67710001合肥市肥东新城经理开发区团结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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